在房屋交付之后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您可直接与卖方联系寻求解决方案。如经证实,房屋存在主体结构性质量缺陷,则您有权行使解除合约权利,同时向卖方提出
赔偿请求。此外,若问题仅涉及保质期范围内的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卖方仍需承担相应责任,予以有效维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