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明确指出,仅在
逾期还款一次却并不足以构成
立案标准认定构成诈骗罪,这是因为
借款人在提出借贷请求时若未采用任何
欺诈手法获取借款,并且借款的主要目的并非以不合法的方式加以掌控、占有的话,那么他便不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这类情况并不会被判定为
犯罪行为。然而,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当
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并给这些机构带来了严重损失时,他们将有可能身陷
骗取贷款罪的指控之中。据此,相关
责任人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惩罚,且同时还须负担或单独承担
罚金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