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一房二卖的法律结果往往会引发关于房产所有权的争议,对房屋购买者而言无疑会带来利益的损害。在解决有关一房二卖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房产是否已经依法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办理变更登记,那么其归属自然应属于被登记者;反之,若未作任何登记,则应当依据谁实际支付了全额或者大部分
购房款项来判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最后,如果以上两个条件均不满足,则必须按照签订相关合同的时间顺序,确定哪方能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包括权益)。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