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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否具备落户资格

关于小产权房屋是否允许落户的问题,我必须强调,这是不被许可的。
众所周知,办理户口迁入需要拥有合法的房地产证书作为依据,然而,由于小产权建筑物通常无法获得合法的房地产证书,所以无法用于落户。
按照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任何人或其代理人均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
在登记机构将申请事项记录在不动产权属登记薄之前,申请人具备随时撤销登记申请的可行性。
另据该条例第22条指出,当出现以下任意一款情况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对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并需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进行告知:(1)申请行为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
(2)涉及到有待解决的权属纠纷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法定有效期
以及(4)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登记的其它状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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