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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追责

倘若房产存在质量瑕疵问题,买方应根据其最初签订的购房协议,按照其中所规定的条款,对房屋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逐项比照,以明确责任归属,并据此向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检验,确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的确存在严重缺陷,那么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购买合同,即退房处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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