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手续与操作程序如下:开发商将向
购房者发出交付通知,以确认购房者的身份;在收到通知后,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并交付住宅质量
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随后,购房者需前往新房进行实地查验,以确保房屋内部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瑕疵或缺陷;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并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在此基础上,应与开发商核算所有相关费用,并签订相应的协议和合同;
最后,购房者可领取到属于自己的房屋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