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
在哺乳期间
离婚之后,男方所应支付的
抚养费用需依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一比例来进行确定。
而若须承担两个以上孩子的
抚养责任,则该比例可适度提升,然而通常情况下亦不可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既要考虑到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也要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物质生活水准,方可做出合理决定。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的人群来说,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
如果需要承担起两个以上孩子的
抚养义务,那么该比例还可予以适当提高,不过一般来讲,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应为上限。
至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我们建议您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标准来计算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