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一旦经双方签署确认生效后,如若其中一方在租赁期间违反任何条款且未经适当协商解决直接提前离开的情况下,其所支付的押金将会被全数没收。
然而,如果该承租人由于提前离场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超出了押金额度的话,作为出租方仍然必须要承担起弥补承租人经济损失的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基于此,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约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出现不符的现象时,他们均应承担持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
赔偿实际损失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