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双售"特指房屋业主向不同的买方出售相同的房地产资源。
卖方往往已经从多个买方处获取部分甚至全部的
购房成本,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时保障多个购买者的需求显然是非常困难的。
当"房产双售"被视为
合同欺诈行为时,当地的公安部门有权
立案并将此案件列为
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在现实生活中如有遇到"房产双售"的情况,购房者可采取如下策略进行应对:
1.协商解决方案。
首先,建议您积极与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法律条款保护自身权益。
若前方谈判未取得预期成果,那么您应该毫不犹豫地采取司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2.发起
诉讼程序。
购房者应当主动收集相关
证据,并
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涉及到合同欺诈问题时,也请务必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
报案,以便让他们介入调查。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