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无明确规定“
恐吓罪”这样的
刑事罪名。然而,口头形式的威胁,若满足特定的司法条件且
情节严重者,有可能构成
寻衅滋事罪。相比之下,一般的口头威胁并不构成
犯罪,但属于妨害社会秩序的
违法行为,
受害人可选择向警方
报案处理,公安部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
责任人采取
拘留十天以内并处以人民币伍佰元以下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