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遗失了
购房合同,解决之道是可前往房产管理局进行复印。在房地产开发商与
购房者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有限期内进行备案,经过备案程序之后,购房者便可前往房产管理局查阅并复印这份购房合同,以打印出备案过的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凭证使用。《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