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未享有未成年子女监护权之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带离家庭,报警求助以寻求解决方案亦属合理途径。
因未得到抚养权一方之明确许可,擅自带走未成年人无疑侵犯了对方享有的监护权,此类行为构成违法。
对于并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责任的父母一方,其探视权利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定和时间进行,不得自行决定迁移未成年子女,否则可能导致其探视权被依法终止。
若另一方拒绝配合执行探视权,首先应尝试与之进行友好协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