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探视权的恢复。
然而,若在探望过程中发现可能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的因素,法律也会介入并决定暂停您的探视权。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所述,“夫妻离婚后,由一方独自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应按照约定提供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和支付期限则需双方协商解决;
如未能达成共识,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
3、值得强调的是,以上法规并不妨碍未成年人在特定时刻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判决规定数额的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