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是否能够以他人名义缴纳
公积金,其合法性问题主要取决于作为委托方的企业是否拥有
代理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若委托方的企业具备相关资格,那么在此情况下为他人缴纳公积金便具有
法律效力;
反之,若是该企业并无此种资格,则以他人名义缴纳公积金便涉嫌
违法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