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尚未满周岁期间是否得以进行离婚的事宜,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孩子尚未满周岁之前,作为父亲方是无权主动提起离婚申请的;
然而,若母亲方有意向提出离婚请求或者由人民法院认定确实有必要对其离婚申请进行受理的特殊情况下则可予以例外。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同意采用协议方式来解决婚姻问题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自由选择离婚;
此外,即便没有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女方仍然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实现离婚,这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然而,对于男方而言,他无法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除非经过法院审理后确认存在家庭暴力等严重情形且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