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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过度费是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过度费是怎么算的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4 13:50:10 已帮助21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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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过度费是怎么算的
1.在涉及到拆迁过程中的房屋产权调换事宜时,若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解决居住问题,那么拆迁方有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过渡期费用。
具体而言,该笔费用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2.例如,假设被拆迁人所拥有的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且当地的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的费用为每平方米8元,此时拆迁方需每月向被拆迁人支付400元的过渡期费用,同时也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多个月份或整年的费用。
3.当拆迁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还建房屋时,其需要向被拆迁人支付的过渡期费用将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提升。
4.至于每月每平方米的支付金额,这主要取决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
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若选择货币安置方式,过渡期费用将按照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元的标准计算;
若面积较小,每月过渡期费用不足680元,则按照680元计算;
若超过680元,则按照实际面积计算,且最长不超过6个月。
若选择现房安置方式,过渡期费用的计算方法与货币安置方式相同,但最长不超过4个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拆迁方原因导致过渡期限延长的,对于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被拆迁房屋使用者,自逾期之日起,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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