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贷款人未能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可先行探寻对方无法按期还款的具体缘由,进而与对方共同商讨并制定一份相对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如若借款人蓄意违约,债权人可向当地法庭提出支付令申请或发起诉讼。
待法院判决下达之后,倘若贷款人仍然未尽还款之责,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那些故意拖欠的贷款人,法院亦有权采取拘留措施以示惩戒。
若贷款人身故,债权人则可依法主张从其遗留财产中清偿相关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