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男方有权选择是否在法律框架下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但必须承担起支付未成年孩子抚养费用的义务。
然而,即使丧失了法定的抚养权,原配偶依然保留有合法的探望权利,并且可以按照既定的协议或者司法裁决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定期的探访活动。
无论在婚姻破裂的那个时刻,只要一方乃至全部的当事人或其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法律上都赋予他们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