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给出以下相关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推荐了三个途径来化解土地纷争:
首先,协商解决。
依据这部法律第14条第1款的要求,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因此,当涉及到宅基地纠纷时,我们建议您优先选择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其次,行政解决。
根据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的争议,可寻求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帮助。
同时,若发现有人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也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他们会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最后,司法解决。
如果您对有关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后的30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请注意,只有在经过行政机关处理且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情况下,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