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至一方名下的。
2.当一方将其部分产权转移给另一方时,若涉及到共有权益,则需得到共有人的书面许可证明。
这一过程中,需要按照买卖房产的标准缴纳相关税费。
然而,若选择办理赠与手续,可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买卖而产生的各项税费负担。
3.办理赠与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由对方起草并签署赠与协议,随后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在此之后,受赠方需携带赠与协议、公证书以及产权证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
在这个环节中,除了需要支付过户手续费及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外,还需要有共同房产人在场见证。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实际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