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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厂房怎么认定

拆迁厂房怎么认定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0 12:30:06 已帮助16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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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厂房怎么认定
涉及到不动产的拆迁事宜时,如若是对店铺实施拆迁行为,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核定门店所在房产是否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书及相应的使用性质。
众所周知,商铺通常被划分为经营性的住房范畴内。
在此基础之上,建筑物的实际用途主要由两大因素决定:
首先是土地使用权的类型,这将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取向;
而另一个关键因素便是设计规划中所规定的用途,这将决定建筑物的具体功能。
例如,“住宅”是专门用于人们居住的场所,而“商业服务用房”则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活动以及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建筑物,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正因为如此,它们在设计规划、建筑构造以及价值产生等多个层面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拆迁补偿问题上也需要分别对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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