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了强制拆迁,建议您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留意搜集违法拆迁证据;
再透过信息公开申请,掌握征收方在流程操作中的违规点,给他们带来压力,为自己争取更多时间,从而在谈判或诉讼中占据优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征收是国家在公平补偿后,对非国有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交易行政行为。
其前提是出于“公共利益”需求且需给予公平补偿。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且已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后,才能依法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法定征收程序严谨,包括报批前公告、调查、听证、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等环节。
通常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况:
一是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此时宅基地使用权消失;
二是拆迁人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强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