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公民在税收问题上做出的不良行为,特别是涉及到偷税漏税涉案总金额高达人民币一亿多元的犯罪者,我们中国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实施相应的刑事惩罚措施。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明确规定,凡纳税人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故意不履行纳税义务,且逃脱缴纳的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百分之十的,均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