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村集体成员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土地兴建住所的行为属实,那么该等行为将被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勒令其归还非法占用之地,同时还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
而针对村集体以外的人员,他们倘若违法占用了土地,同样应依法规劝其产权方归还非法占用之地并妥善恢复土地原本状态。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