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认定为违建的房屋,确实无法享受拆迁补偿。
其次,关于“不予补偿的违(法)建筑”,这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免费拆除的建筑。
此外需注意,仅仅依靠产权证或批文来判定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并不完全准确无误。
许多情况下,由于社会历史遗留问题,产权人可能无法提供相关产权证明,这并非其主观过错所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