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时所支付的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我们对此有所了解。
在交易双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的前提下,定金应当被视为决定最终商品价格或者是无条件退还给买方。
然而,如果由于主客观上一些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因素,整体的经济环境或者内部管理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就某种合作方式或是具体的补充协议达成共识甚至是无法签署业务合同的话,那么此时,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
此外,如果卖方因为自身的原因,例如违反了合同条款,导致整个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那么此时,定金是可以被退还并且是双倍返还的。
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定金都是不可以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