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税务法规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有义务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其次,在合同关系中,被继承人可能由于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而导致的债务;
此外,被继承人因侵犯他人权益而需要支付的损害赔偿款项也属于其所负有的债务范畴;
最后,倘若被继承人在不当获取利益后未尽到及时返还的义务,那么由此产生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同样应由其承担。
另外,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以及被继承人作为担保人所承担的保证债务,亦属于被继承人需承担的债务范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