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商家不得拒绝接受人民币作为合法支付工具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币是国家唯一的法定货币,其形式包含纸钞及硬币两种。
纵然随着现代科技进步,移动支付方式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使得人们对于现金的需求大幅度减少,然而商家并无权以此为缘由,公然排斥公众使用人民币,并且强制要求使用移动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这无疑是对法定货币权威性的严重挑衅。
事实上,移动支付以及智能货币等新兴支付手段,仅仅是法定货币的一种辅助性支付方式,它们无法完全取代法定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