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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合理如何起诉

拆迁不合理如何起诉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6 10:30:07 已帮助15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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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合理如何起诉
当您发现房屋拆迁补偿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时,可向当地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提起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评估拆迁补偿是否公平合理的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对现有生活水平造成了明显下降,是否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基本原则来推进拆迁过程,以及是否参考并按照附近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作为补偿依据等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具有全面负责其所管辖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的职能。
在实际操作中,市或县级人民政府会指定专门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同时,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各相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相互协作,共同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明确规定了征收行为的执行机构,即市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
在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征收决定之后,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关于城市房屋的补偿问题,通常有两种方式供选择:
一种是房屋置换,即在同等地段内,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最低限度的房屋面积补偿;
另一种则是货币补偿,即以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基准,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货币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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