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车所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其赔偿责任人主要包括出租车运输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两类机构。
首先,若涉及到交强险保险公司时,该保险机构将在法定责任明确的最高限额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其它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各家保险公司也需按照各自的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当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关系时,出租车公司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两者间属于租赁关系,则双方均需对此次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