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尚未就赡养父母这一义务设定明确且统一的标准。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经济实力及精神状况的成年子女,对于年满60周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水平较低的父母而言,有责任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与扶助、日常起居中的悉心照料以及在精神层面给予抚慰,同时也应顾及老年人群体的特殊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