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主要在其各自的定义上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行纪合同,是指代理人以自身的名义代表委托人执行贸易业务活动,且委托人需按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关系。
而中介合同则是指中间人向委托人汇报签订合同的相关信息或者提供缔结合同的媒介服务,同时,委托人也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