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支付事宜,需由双方法定监护人自主协商解决,只要能达成共识,支付方式则不受限制。
1.抚养费用额,可参照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或母双方所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的现实生活水平进行衡量与确定。
2.具有固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通常应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
若需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支付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对于无固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的金额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前述比例予以确定。
4.在存在特殊情况时,如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或下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