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买卖合同上的保留所有权条款

买卖合同上的保留所有权条款

买卖合同上的保留所有权条款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5-15 09:30:02 已帮助124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买卖合同上的保留所有权条款
在贸易买卖合同中,关于保留所有权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协议,而不得由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作出决定。
当交易双方在合同约定中明确卖方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在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之前,若买方出现法律所规定的其中一种情形,从而给卖方带来损害,除非当事人之间另行达成其他书面约定或协议,否则卖方有权利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取回整批商品。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