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男女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书,但他们在孩子出生后都成为了孩子的合法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与已婚生育的子女同等的权益。
若非婚生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没有亲自抚养其子女,则应当承担起支付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自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责任。
倘若男女双方未能领取结婚证书,而希望结束同居关系,关于非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由生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抚养权的归属。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为原则,对抚养权作出公正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