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损毁会计凭证罪的现行法律规定,其具体量刑准则如下:
若行为人明知故犯地销毁了依法应予保管的会计凭证,并且情节极为严重的话,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款,数额在二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
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此类犯罪活动的情况,除了对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外(罚款),还要对其直接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主要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也需要承担与前文类似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