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五花八门,如蓄意谋杀、故意伤人、盗窃、抢劫等,皆在此列。若针对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便要根据具体案件性质而定。首先,对于年龄尚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所实施的任何形式的犯罪均不会被判以刑事惩罚。然而,当青少年步入14至16岁这个阶段时,只对其中仅有的8类特定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些违法行为包括蓄意杀人、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强迫异性发生性行为、通过暴力手段获取财物、贩卖违禁药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虽然以上行为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审判机关可给予其适当的减轻处罚。其次,对于已年满16岁但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视其犯下的各项罪行,法庭都将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理。由于此类犯罪者仍属于未成年人范畴,故在量刑方面法院应采取有利于他们的适当措施,实行从轻或减轻的刑法原则。《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