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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5-13 13:10:26 已帮助8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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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代书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在代书遗嘱订立之时,若遗嘱人的意识状态不够清晰,其民事行为能力也相应地受到严重限制,那么这部份遗嘱即可能因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
其次,如果该遗嘱是在受他人欺骗或威胁的情况下所立,那么它同样会因为缺乏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而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如果这份遗嘱是被人为伪造的,那么毫无疑问,它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如果遗嘱在订立后被人恶意篡改,那么篡改的部分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代书遗嘱的代书人以及见证人的身份和资格存在瑕疵,那么这也可能导致遗嘱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均属无效。
同时,遗嘱必须充分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任何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都将被视为无效。
另外,伪造的遗嘱自然也是无效的。
至于遗嘱被篡改的情况,篡改的内容则会被视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名见证人负责代书,并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应在遗嘱上签字,注明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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