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在其客观层面上主要体现为利用欺诈手段非法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富。
首先,行为者必须实施欺诈行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即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
而从实质上讲,它是指诱导被害人误入歧途,产生对某种事实的误解。
在此过程中,欺诈行为的核心内容在于,通过在具体情境中的操作,使得被害人对某项事实产生偏差,进而作出行为者期待的财务处置决策。
因此,无论是虚构过去的事实、隐藏当前的事实还是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只要这些行为的实质包含上述内容,即可被视为欺诈行为。
反之,若欺诈行为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诱使受害者做出财务处置决策,那么此类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属于诈骗罪范畴内的欺诈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