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项犯罪行为须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方能确定构成强迫卖血罪,具体说来,其触犯的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国家对于血液这一重要资源的管理体制;
其次,此项罪行对于公共卫生体系的破坏;
最后,对受害者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
在客观层面上看,这种行为具体表现为施暴者采取暴力及威胁等手段来迫使他人进行血液的贩售工作。
而在罪犯主体上,应当是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至于主观心理状态,必须充分证明罪犯有直接故意的犯罪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