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旨在探讨网络借贷中的欺诈行为,其表现在于要求申请人付费办理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和"押金"等等。
同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来制造申请人已成功获取合同中所有借款的假象,进而毫无根据地判定申请人违约,并强制要求其立即归还所谓的"虚高借款"。
这种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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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