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偶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一方(即无过错方),其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及物质损害赔偿金。
在评估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需充分考虑侵权者的过错严重程度、侵权行为的恶劣性、发生地点与时间、行为模式以及对被害人身心健康产生的实质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还应关注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负面后果以及经济损失。
至于物质损害赔偿金数额的衡量,主要包括诉讼手续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直接成本支出,以及受害方因侵权行为直接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