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抚养权变更事宜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由父母双方协商达成共识进行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利于未成年人身体、心理及其他各方面的健康成长,并能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那么便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变更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之后,没有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虽然失去了直接的监护权,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有权随意取消另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
然而,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严重的犯罪行为,且经由人民法院认定此种行为足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环境,那么法院有权撤销其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