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通常按照不同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案件的受理费标准为每宗案件收费50元至300元之间。
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且在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范围内,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
但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
诉讼费用的支付原则是由原告预先支付,而败诉方则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当公民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受理费,而财产类案件除了要缴纳受理费之外,还需要另外缴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