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耕地之上建房行为无疑属违法之举,必须坚决予以拆除。
倘若有修建住房之需,务必先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再行实施。
唯有遵循此道程序,方能确保农村土地使用权及新建建筑物获得合法性支持。
反之,若在未经许可之地擅自搭建房屋,即构成非法违章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