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旨在明确特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以及使用权所依附的关系;
其次,这项行为还涉及到其他与土地相关的权益之认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土地确权过程中,仅会引起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而土地所有权则不会发生任何形式的变更。
具体来说,城市市区内的土地仍然归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地区的土地则依然由集体经济组织持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