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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如何认定

尊敬的各位读者们,当涉及到婚后由单方面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时,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可以被理解为是对他们自己子女的一种单独赠与行为,因此这类不动产理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婚后有任何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置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这栋房屋就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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