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土地遭受强行征收的状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应对措施:
首先,若农户的土地遭到了强行征收,则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投诉反映,倘若这一途径未能解决问题,那么便可进一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其次,在农户未签署同意书的前提下,任何针对土地的强制征收行为均属违法。
再者,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擅自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越批准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所作出的批准文件皆为无效。
关于行政诉讼的一审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由原告提起诉讼,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接着,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同时向原告送达已收到的答辩状副本;
此外,还需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与地点;
然后,进入正式开庭审理环节:
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阐述行政争议焦点;
随后进行证据质证环节;
接下来是辩论环节;
最后,当事人发表最终陈述意见;
待所有环节结束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当庭做出判决或选择适当日期宣布判决结果,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