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作为原诉人提出离婚诉讼,男方所支付的彩礼是否得以退还需经过法院的详细调查和审理后方可作出判断。
在处理涉及婚庆彩礼的纠纷案件过程中,只有在法院经过调查认定确属返还范围内的彩礼金额,才应全数归还给男方。
依据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任何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都有权通过特定机构介入调停,乃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首先应该开展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且证实情感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期间将被撤销,从而视为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则应当立即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