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解约,需得签约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关于
解除合同之协议。
又或涉及到双方提前约定可解除合同之情况,抑或是依法定条件可解除合同之场合,任一方均可不与另一方协商,径行终止
合同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所述之“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达到合同既定目标;
(2)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
当事人已作出明示或以自身行动证明其将不履行主要
债务;
(3)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
违约行为,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
(5)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